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第38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38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定,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0年12月27日

 

附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广府发〔2017〕4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己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7〕36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参股、控股、收购兼并企业等多种方式投资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项目。

第三条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广元市“十三五”工业布局规划》培育发展的产业项目、三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招引的产业项目适用本优惠政策。

第二章    产业发展方向

第四条  重点鼓励发展产业

(一)大力发展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化工、机械电子、新材料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军民融合产业。

(二)鼓励生态康养、医养结合、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鼓励利用山河、林地、田园等自然禀赋功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家居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等土地开发旅游项目。

(四)鼓励创新创业、创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五条  税费政策

按国家规定上限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依法落实好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扶贫捐赠、扶贫就业创业等其他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应享尽享。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凡公布取消、停征、合并、降低标准收费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人防易地建设费实行清单之外“零收费”,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实行事权范围内清单之外“零收费”政策。

第六条  奖励政策

(一)建立重大项目引进激励机制。设立规模适度的专项资金(基金),采取投资补贴、投资奖励、贷款贴息、股权激励、作价入股、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就业社保补贴等方式,对招引重大产业项目进行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投资的,按其投产当年对当地财力贡献,由同级财政按以下比例安排资金予以奖励:第一年至第二年100%,第三至第五年50%。投资额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投资1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服务业项目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支持政策,经市政府审定后进行支持。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自身财力设立适度规模的专项资金(基金),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予以支持。

(二)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对认定为市级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的由市财政补助50万元。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好的企业家、致富带头人给予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综合性优惠。对新招用毕业2个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对创新平台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创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省创新型企业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的补助。

(四)鼓励大众创业。对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的创业青年或团队,实行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对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免费孵化服务并给予场租优惠的,按每孵化成功1个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孵化补贴。对申报国、省级高新区孵化器和全市重点建设的孵化器给予10万—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省级孵化器除争取省级支持外,给予20万—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五)鼓励旅游品牌创建。对新创建的五星级饭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旅游景区等国家级旅游品牌,自获得批文起至复核期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复核合格后三年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按50%奖励。

第七条  总部经济发展政策

鼓励发展总部(基地)项目。重点支持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投资、研发、销售、物流、金融等职能型总部(基地)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综合性优惠支持。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迁入当年起,按其当年对当地财力贡献,由受益财政在前两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 100%进行奖励,后三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 50%进行奖励;对总部企业核心高层管理人才,按照《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予以奖励和支持。总部企业在广元举办省级及以上规模和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会议、会展的,根据会议、会展参会人数、展览规模以及会议、会展效果等,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总部经济项目,经市投促委审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另行予以扶持。

第八条  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

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整合上级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实现自营出口、生产型外贸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贸易型企业发挥综合服务作用、外贸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按照七届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通过的政策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工作力度,加强出口型终端制造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世界500强的引进力度,支持外企增资,通过外资并购、股权投资等创新外资方式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凡引进外商在我市投资,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各类项目,按每1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第一引资人或企业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

(一)提高服务业专项资金额度,支持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教育等服务业集聚建设。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产业企业进行适当物流补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商贸流通、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网点给予支持和补助。

(二)对制造业主辅分离设立的服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资格条件认定,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入库的服务业限上企业每户给予5000元奖励。

(三)开放健康服务业市场。简化工商注册、执业登记、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加强健康服务业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四)积极拓展市场消费规模。继续落实广元市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做大做强奖励办法。落实省对“川货全国行”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参展企业的补助政策,对在西北地区部分城市开展“广元造”产品专场推介促销活动,组织“迎春购物月”、国庆、春节长假大规模促销活动的企业补助宣传经费1万元。

第四章  要素支持政策

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企业用工政策

(一)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到广元创新创业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士及首席科学家、国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六类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每月分别发放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对通过省“千人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20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同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养老、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配偶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以根据配偶意愿随调,适当安排职位或岗位。

(二)企业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其安家补助费由用人单位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人才办初审,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审定,同级财政资助30%的安家补助。

(三)对与地方重点支柱产业发展关系紧密、属于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给予重点扶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提升职工技能培训,对企业成规模新招用人员开展的“定单式”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对企业直接补贴;对企业开展的面向在岗技术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岗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直接补贴。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和劳动者需求,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按规定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低至19%,将全市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第十一条  投资与融资政策

(一)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支持在四板、新三板挂牌或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以及通过债券发行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优惠政策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17〕16号)文件执行。

(二)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间接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提供更加灵活的担保形式和续贷方式,加大对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

第十二条  用地保障政策

(一)对重大产业项目在不占用基本农田前提下,可按规定局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实行一次约定、规划预留、分期供地。对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及省市重点引进的企业项目用地的特殊优惠措施,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鼓励园区盘活存量土地,对集中规划修建二层及多层厂房用地的园区和已取得建设用地上增加厂房面积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对外来投资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免收土地出让金。

(三)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一般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分别确定为10年、20年、30年。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规定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四)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五)产业用地可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别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差别化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对外来资本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供应土地。

(六)鼓励企业增资扩能,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仓储用地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新报建建筑物的,增加生产性建筑面积超过容积率1.0部分按规定免收地价。

(七)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 5 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 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

(八)对重点鼓励类产业,按照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在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标准厂房预算造价的15%—20%后,可由招商主体代企业建设标准化厂房,招商引资企业在5—10年内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购回该标准厂房。

第十三条  水、电、气政策

加大对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以及重点地区、重点园区电价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将符合条件的在广投资企业纳入全省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等政策实施范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对日用气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和天然气大用户,要创造管网供气条件,尽可能实现由“转供”改直供,工业园区企业用气由“转供”改“直供”。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需求,各级政府可给予价格补贴。

第十四条  其他政策

(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长性好的科技型创新企业以及具有集聚效应、产业带动效应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设备先进、投资规模大、社会贡献突出且计划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

(二)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发挥森林生态资源优势,开发自然教育、科学探险、森林体验、森林疗养、森林浴等森林康养旅游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产业市场主体,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明确规定收费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十五条  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构,对重点招商项目纳入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全程免费代办。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60%以上办结。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服务,对权属范围内涉及的各项手续优先办理,对涉及国家、省各项手续的,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第十六条  建立重点项目会审机制。市投资促进委根据需要不定期对重点项目推进中涉及的土地、规划、环保、融资和水、电、气、消防等重大问题,集中会审,压实责任、限时办结。

第十七条  建立招商项目评审及合同备案督办机制。规范招商引资协议签订流程,建立项目签约、开工、政策兑现评审机制,规范评审内容和流程,强化评审档案管理。招商项目签约后,合同文本报同级投资促进部门备案。由投资促进部门会同督查督办部门对合同中政府和企业承诺事项进行定期跟踪督办,推动承诺事项按时兑现。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政府承诺事项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或问责。

第十八条  建立招商引资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政策不明晰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过失或错误,但符合决策程序,未谋取私利且无主观故意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政策兑现

第十九条  兑现主体。优惠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兑现。

第二十条  兑现程序。由企业向所在地县区政府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县区、开发区足额予以兑现。属市承担奖励部分,由县区、开发区提出申请,经市投促委审核批准后统一进行兑现。

第二十一条  兑现时间。次年第一季度进行优惠政策奖励申报,经市投促委审核批准后,第二季度兑付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外来投资企业或个人,自享受政策之日起,其在我市设立的经营期限不得少于10 年。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享受奖励补贴政策后,5 年内不得迁出当地。

第二十三条  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国家、省重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本政策与国家、省其他奖励及优惠政策重叠的,按照从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严格落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已落户企业,运营期间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严重偷逃税款的,取消企业享受的优惠或奖励,并对己享受的优惠政策或奖励进行追缴。

第二十五条  在财力自求平衡的前提下,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比照  本政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利州区、昭化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招引的产业项目向三江新区集中布局。

第二十六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由市投促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2008年8月9日《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广委发〔2008〕7号)与本优惠政策不一致的,以本优惠政策为准。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府发[201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广元实际,决定对《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17〕44号)有关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内容作部分修订。现通知如下:

将《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三章第七条总部经济发展政策中关于“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迁入当年起,按其当年对当地财力贡献,由受益财政在前两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后三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的内容修订为:“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迁入当年起,凡从广元以外发生的业务,按其当年市外业务对本地市、县区财力贡献,由受益财政在前三年分别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70%、60%、50%进行奖励,从第四年起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40%进行奖励;”。

执行中其他文件与本通知表述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17〕44号)。具体解释工作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负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千亿级!成都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成立了!

12月28日,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成立仪式在天府国际金融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成立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瑞武出席并致辞。他表示,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的组建,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产业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产经互动;有利于通过持有重大项目股权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发展做大做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有利于加快打造制造业强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秘书长周先毅等出席成立仪式。

01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扶持方式转为“投补结合、以投为主”

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的设立,意味着成都进一步完善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投资基金体系,有助于完善先进制造业等“5+5+1”现代产业体系。

该基金旨在为重大项目招引落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推动成都市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扶持方式由财政直补为主向“投补结合、以投为主”转变,更加有效发挥有限财政资金对项目招引落地的支持作用。

 

02打造千亿级的“1+N”母子基金群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作为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及国有企业资金组建的规模达400亿元的母基金,重点支持投资成都的先进制造业重大支撑性、战略性项目和产业链的关键项目。

基金将根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重点产业功能区投资需求,广泛吸纳各方投资,设立相应的子基金,打造千亿级的“1+N”母子基金群,用于专项支撑重大产业化项目和核心产业链项目招引落地,推动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一期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工商注册已完成,并对接银行、保险等10余家金融机构以及20多家优秀的投资机构,一批优质重大产业化项目也正在洽谈中。

 

据悉,成都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引导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基金聚焦优质项目,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为项目投资方提供资金支持。成都还将依托该基金大力推进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更多的优质产业化项目布局成都,推动要素高效配置和产业集群成链,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来源: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0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就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领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

(一)“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深化“两聚一高”实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即将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就。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人均稳居全国省(区)第一,实体经济根基更加巩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提升约5个百分点,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82%,城镇化率达到72%,粮食产量达到745.8亿斤,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省域一体化全面加速,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加快形成。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苏北农民住房集中改善惠及20万农户,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超过90%,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优质供给不断扩大,居民健康、养老、托幼、住房、体育、助残等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对口支援帮扶102个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摘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为全国大局作出突出贡献。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空前,环境质量从局部好转迈向整体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太湖、“重化围江”等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阶段性任务,区域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市县、国家园林城市数量居全国前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鲜明导向。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文化自信更加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在抗疫抗洪等大战大考洗礼中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心、自豪感空前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城乡融合、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领域治理能力得到新的提升,全省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比学赶超争一流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为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对江苏现代化建设始终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二〇〇九年在江苏调研时就指出,像昆山这样的地方包括苏州,现代化是一个可以去勾画的目标;二〇一四年视察江苏发表重要讲话又指出,江苏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在扎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这篇大文章,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视察江苏更进一步要求,江苏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强富美高”具有全面性、至高性,是引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总目标总定位,并随着发展实践与时俱进、动态上升,贯穿于江苏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新使命新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既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又饱含着更高期望、赋予了更大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的纲领性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永葆“闯”的精神,鼓足“创”的劲头,发扬实干作风,通过新的实践不断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推向新的高度,奋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三)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挑战看,一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触动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格局深刻调整,世界经济深度衰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江苏经济外向度高,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更大;另一方面,我省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还很艰巨,产业结构整体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科技和产业创新亟待突破,基础设施建设还有短板,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仍有差距,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大力度、综合施策、系统解决。与此同时,大变局大挑战中蕴藏重大机遇,机遇在于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人类已经进入互联互通新时代,科学技术正在加速迭代;机遇在于国家对推动创新突破、加快产业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构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等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安排;机遇在于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升级,良好发展前景吸引越来越多国际人才和优秀企业汇聚;机遇在于江苏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文化软实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深入实施,为未来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特别重要的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全省上下必须着眼“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把握发展规律,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决夺取“十四五”发展新胜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四)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我省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做到水平更高、走在前列。展望二〇三五年,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二〇二〇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居民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番以上,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基本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智慧江苏、健康江苏、平安江苏、诚信江苏,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碳排放提前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初步展现出现代化图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上新的大台阶。

(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六)基本要求。推动“十四五”时期发展,必须按照中央明确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同时着眼于党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着眼于在全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着眼于江苏发展实际,牢牢把握以下要求。

持续深入推动思想解放。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做的很多事情没有先例可循。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努力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纠正一切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认识、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和工作方式,始终保持先行者探路者的锐气勇气,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得到更富创造性落实,充分展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

努力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面对前进中的风险挑战,“稳”是主基调、是大局,“进”是方向、是目标。要把稳中求进重要原则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变中求稳有“进”的信心、优化结构有“稳”的定力,既不能为求快而盲目发展,也不能为求稳而无所作为,要在坚决守住稳定、安全、生态、廉政四条底线的前提下放手发展,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释放活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比学赶超,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着力提升把握规律的能力水平。深刻认识和把握内在规律,才能真正保持战略定力、争取更大主动。要更加注重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世界发展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重大规律的研究和把握,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系统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弘扬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精神。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先行先试、勇争一流是江苏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在现代化建设新实践中,各方面目标谋划和决策部署都要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航标,自觉审视对照,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率先找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路径,在没有路的地方蹚出一条新路,在没有先例的领域率先做出成功案例,以区域性实践为全国现代化建设先行探路、积累经验。

抓准抓牢抓实全局性战略抓手。实现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必须找准带动全局发展的战略抓手。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以制造强省带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全面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以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沿江沿海沿河沿湖融合发展、协调发展;要自觉践行“两山”理念,以美丽江苏建设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要把“三农”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新型城乡关系;要突出民生共享,以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以全面数字化加速全省发展动能转换,带动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

(七)主要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经济运行更加稳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跨江融合、南北联动、江海河湖统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基础设施支撑力明显增强,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走在前列。

——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果。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走在前列,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健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康育娱”水平显著提升,高品质生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高效能治理实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全面增强,防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美丽江苏展现新面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突破,绿色发展活力持续增强,资源能源利用集约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产品供给稳步提高,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江苏建设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初步彰显,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社会文明达到新水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文化标识更加彰显,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江苏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强省建设实现新的跃升。

——改革开放形成新优势。重点领域改革形成特色品牌,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健全,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加快建立,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枢纽作用。

二、进一步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大幅提升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八)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围绕支撑国家实施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四个面向”,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江苏实施方案,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全面提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增强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江苏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平台制度创新策源功能和创新要素集聚功能,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支持南京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启动建设江苏省实验室,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深化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作用,在新材料、生物医药、通信网络与信息科学、空间天文等重点领域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力争更多平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以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在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软件、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替代。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新型创新联合体,以实体平台和具体项目为纽带促进产学研合作,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健全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机制,在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上取得一批实质性成果。探索前沿性原创性科学问题发现和提出机制,支持领衔科学家实施一批长周期、高风险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坚持开放创新,深化拓展全球产业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营造竞争力强的创新创业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集聚一批“高精尖缺”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跨专业实干型人才,建设一批国际人才社区、海外人才飞地、离岸研发中心,集中力量建设G42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省级中试孵化母基金,完善中试保障和运行机制。修订江苏省科技进步条例。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赋予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增强全链条系统保护能力,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试点示范园区。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

(九)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厚植实体经济优势,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全面实施数字技术赋能,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产业体系国际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全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率先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基础软件等“五基”领域的薄弱环节。实施卓越产业链打造工程,推动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优势产业链国内领先地位不断加强,力争卓越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大力实施“壮企强企”工程,制定企业提升计划,培育壮大一批“链主”企业、一批隐形冠军企业、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垂直整合,推动产业链跨区域协同发展。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居于行业领先水平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大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化工、钢铁、纺织、机械等优势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出清僵尸企业。

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全域联动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成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互联网+”“智能+”“区块链+”行动,提升共享经济、生物经济、平台经济等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江苏发展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全球苏商大会、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等影响力。

大幅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坚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着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苏北苏中粮食基地建设,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加强种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农业内在素质提升,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培育壮大一批产值超千亿元乡村优势特色产业、“苏”字号知名农业品牌和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高水平建设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新建一批省级农业高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十)全面推进数字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努力成为全球信息网络重要枢纽节点。制定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优势制造行业的工业核心软件,建设全国顶尖的工业软件企业集聚高地,谋划建设国家布局的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推进企业“上云”、标杆工厂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积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领先地区。支持国家级江苏(无锡)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建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数字货币试验区。全面建设数字社会,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全面推进政务系统数字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清单,完善数据共享体系和协调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和开发开放,着力消除“信息孤岛”。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十一)进一步提升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深入贯彻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布局,优化全省国土空间格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更大力度推进省域一体化发展,更高水平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太湖、洪泽湖以及沿海为脉络优化空间格局,统筹生态保护、城镇布局、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均衡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沿江地区对标世界级城市群,统筹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创新带,引领全省现代化建设,继续走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列;沿海地区深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河海联通、湖海呼应、港产城融合,大力发展江苏特色的海洋经济,建设令人向往的沿海生态风光带、滨海风貌城镇带和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成为新的增长极;沿大运河地区突出文化特色和生态优先,一体建设高品位的文化长廊、生态长廊、旅游长廊,打造江苏的美丽中轴;沿太湖地区深化全流域系统治理,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创新湖区;沿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沿淮河、黄河故道等地区,筑牢生态屏障,展现生态价值和竞争力,构筑江苏发展“绿心地带”。沿江沿海沿河沿湖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形成融合发展、协调发展新格局。

提升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构建“紧凑城镇、开敞区域”的城镇空间格局,形成“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多层次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各类要素合理流动、高效集聚,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快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发展水平,支持南京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推进南京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加快宁镇扬、苏锡常一体化发展,打造苏通、锡常泰等跨江融合发展城市组团,推动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提升沿海城镇带、沿大运河城镇带、沿东陇海线城镇轴、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发展能级和水平。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引导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小镇。

推动城乡更加均衡发展。着眼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基础较好的实际,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在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上率先突破,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人才、资金、医疗、教育、科技、文化等各类要素资源更多向乡村流动。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动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自主自愿进城落户。加快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继续加强对省内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工作。

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实施方案,着眼于在长三角区域的重要地位,更加积极主动谋划相关规划协调和重要事项协同,更大力度推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区域市场、绿色发展、公共服务、省内全域“六个一体化”,更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宁杭生态经济带。研究制定“一市一策”,精准解决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问题,推动长江以北地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

(十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眼于改革进入整体推进、全面落实阶段的新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系统推进落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着力发挥行业协会及商会作用。建设江苏张謇企业家学院,设立江苏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家更好担负起发展责任和社会责任。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创新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环境容量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健全要素市场化运行和监管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统筹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管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争取设立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设区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争取在江苏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更大突破,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领域不见面交易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重视政务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适应满足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需求。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依法构建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放活土地经营权,规范土地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健全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发展农业保险。深化经济发达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改革系统集成。统筹部署、深入实施重大改革试点,支持各地开展差别化、特色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绿色转型、城乡融合、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联动突破。加强各地区各领域改革集成超越,打造更多江苏改革品牌。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强化督促问效,彰显改革成果。

三、高水平扩内需促开放畅循环,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

充分发挥江苏国内产业循环重要发起点联结点作用、融入国际循环重要通道优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推动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统揽推动东西双向开放,率先探索有利于促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十三)加快畅通经济循环。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疏通堵点、补齐短板,打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畅通政府、居民、企业三个部门,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经济体系整体效能。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有机衔接,提高区域协作能力、产品技术自给率和安全性。依托强大国内市场,打通各类生产要素流通路径,促进交通物流网、消费供需侧、货币资金链等迅速接续。实施高效流通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持续推进高铁建设的同时,着力补齐城际铁路、过江通道、内河干线航道、深水海港、航空运输等短板,大力发展江海、铁水、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加快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打造一批智慧物流平台、商贸流通设施,壮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

(十四)全面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品质革命”,以优质产品和服务激发消费需求升级。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促进以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推动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创新,拓展网络消费、信息消费,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促进消费新业态向农村市场延伸。适当增加公共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南京、苏州等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十五)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补齐综合交通、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市政工程、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扩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卓越产业链投资,布局5G通信网络、大数据、物联网、特高压、智能电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储气基础设施、煤炭中转储运基地、支撑性电源、电力输送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南水北调、防洪除涝、节水供水、农村水利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谋划推进把长江江苏段防洪能力提高至“百年一遇”水平。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实施,鼓励支持相关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机制。

(十六)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坚持把“一带一路”交汇点作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通道,深入实施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丝路贸易”促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人文交流品牌塑造等行动计划,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布局耦合,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交汇点。加快建设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和徐州国际陆港、淮安空港、连云港海港“物流金三角”,建设滨海港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口,推动中亚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水平。积极推动中哈物流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提档升级,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深化与日韩、东盟、欧美、澳新等国家和地区合作,深化与港澳台融合发展。加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沿线国家设立江苏经贸协同中心。建立海外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水平。

(十七)推动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完善促进利用外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和引导外资深度参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省内企业与外资龙头企业开展配套协作,增强产业链的根植性。支持本土龙头企业加快全球布局和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公司。推进外贸创新发展,完善省级贸易促进计划,培育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增长点,支持南京、苏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培育一批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建设一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布局一批专业进口促进平台。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模式。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链条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江苏特色电子口岸。

(十八)推进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平台更高水平开放。联动打造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推动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创新区建设,扩大改革试点地区范围,加强制度创新、集成超越。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发展,依托综合保税区打造内外贸协同发展高地。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实施系统性职能重构,最大限度激发发展活力。协同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中德太仓创新合作园、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日苏州智能制造产业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园区发展。实施境外合作区示范建设工程,完善“重资产投资运营”和“轻资产管理输出”模式,高水平推动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港特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等境外合作园区发展。

四、准确把握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努力创造更多现代化建设的领先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十九)更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壮大行动和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职工工资占GDP和企业收益比重,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和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大城市困难群众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扩大“同城待遇”范围。

(二十)更加注重提高人口素质。着力提升人口的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增强城乡居民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能力,加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广覆盖、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适应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要求,不断扩大优质教育供给,满足江苏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需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点发展高职教育,打通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实施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持续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推动更多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办好继续教育、线上教育,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深入实施健康江苏行动,系统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建设与江苏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建设,促进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健全高水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科技支撑、法治保障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完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专科联盟,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建设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老年医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展高端医疗设备。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中医药强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握人口深度老龄化的基本省情,实施积极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结构优化改善、长期均衡发展。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青壮年劳动力,提高人力资本投入。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逝有所安”工程,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一)更大力度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目标,系统谋划推进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加快提升文化创新创造发展能力,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文艺精品创作高地,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跃升,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探路者、先行军。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动建设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智库。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弘扬诚信文化,养成文明风尚,彰显新时代“最美江苏人”精神风貌。设区市和60%以上县(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推动文化产业高端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制定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计划,充分利用江苏各类文化资源,系统性、深度化挖掘底蕴、内涵和价值,带动旅游、影视、出版、演艺、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实现文化资源多次开发、多重产品、多种收益,形成既满足市场需求、又彰显地域特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江苏文化符号。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支持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培育壮大一批产权清晰、经营灵活、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一批富有江苏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建设扬子江创意城市群、沿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带、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定江苏电影“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强电影创作生产,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支持无锡建设中国电影产业创新实验区,加快扬州光线影视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到6%以上。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建立名家大师领衔负责制,着力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力作。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化“书香江苏”建设。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推进江苏革命历史博物馆、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等工程。创新“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机关、高校文化设施免费向公众和文艺团体开放。

扩大江苏文化影响力。推进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文艺“名师带徒”计划,分层分类培养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优青,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创造力强的“文化苏军”。加快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着力塑造“水韵江苏”人文品牌,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行动,传承弘扬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展现长江文化、江海文化、大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的时代价值,彰显水韵江苏、吴韵汉风的独特魅力。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遗迹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办好世界运河城市论坛、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以及江南文脉论坛、汉文化论坛。大力推动江苏文化走出去,用好南京“世界文学之都”和国际和平城市品牌,搭建交流平台,以独特方式让世界更好了解江苏;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江苏文化嘉年华活动;实施江苏视觉形象建设工程,对外传播江苏文化标识和城市形象。

(二十二)更高起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江苏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典范。

筑牢美丽江苏生态基底。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格划定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坚决减污扩容,统筹排放容量,为优质大项目腾出空间,在多重目标中实现动态平衡。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石化、钢铁、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着力发展化工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绿色技术、绿色金融,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全面实施园区、企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倡导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出行。优化能源结构,按照国家规划推进煤炭削减行动,推进气化工程和“外电入苏”,整合资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退捕工作,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新一轮太湖治理,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完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设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组建太湖绿色发展研究院。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实施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强盐城黄海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长江、淮河—洪泽湖、大运河、黄河故道等生态廊道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编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提升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美丽宜居城市系统建设、地区集成改善,促进城市发展向内涵提升、品质提高转变。加强城市设计和标志性建筑设计,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空间修补、功能完善,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构建城市幸福生活服务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打造美丽田园乡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乡村山水、田园、村落空间。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建成光网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河湖水系连通和疏浚清淤,到二〇二五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与新型社区建设协同发展,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成一批特色田园乡村、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三)更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贯穿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为现代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完善各类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深化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四项机制”,分类健全重大风险预案,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坚决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加强金融、房地产等重点关联领域的风险协同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瞻研判防范新一轮科技革命可能引发的风险和隐患。加强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完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环境风险系统防控。建立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和疫苗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气象、水文、地质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识别、预警预报、精准治理水平。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恢复并重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专业队伍力量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深化区域应急救援协作。健全物资储备体系,依托重点区域或重要节点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加强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工作,扎实做好双拥工作,推进国防动员体系与应急管理体系高效衔接。强化政策制度协调,深化资源要素供给,推动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化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邪教、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健全数据资源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机制。

五、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起来,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而奋斗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十四)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落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加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委对经济社会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进一步提升党委领导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十五)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健全“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突出分领域抓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着力推进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步伐。深入实施年度综合考核,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进一步发挥“三项机制”正向激励效应,激励广大干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新一轮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村书记专职化、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二十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把握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廉洁江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健全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社风民风上扬。

(二十七)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做好对台、港澳工作。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团共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高水平建设法治江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重点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加大南京法治园区等建设力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法润江苏”活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十八)确保“十四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本次全会精神,编制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落实本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现代化建设内涵要求,系统安排目标任务,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来源:新华社、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出台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数字经济有了法治护航。12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浙江是数字经济先行省份,早在2003年就启动“数字浙江”建设,2018年全面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4893.9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10.7%。专家指出,数字经济已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动能、创业创新的主阵地,需要通过立法来固化和提升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数字经济立法伊始就受到高度关注,仅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来,就征集各种意见建议千余条。听闻《条例》出台,国内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紫光集团联席总裁兼新华三首席执行官于英涛说:“浙江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又迎来了一个契机。”

《条例》在国内创下多个“第一”:首次明确数字经济的法定概念;首次对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作出法律界定;首次在法律层面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看来,《条例》要求把数字经济发展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还规定了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措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作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两条重要路径,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在《条例》中极为亮眼,其中有不少创新举措,包括建立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支持企业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等。“这些规定,既着眼于做大做强产业‘蛋糕’,又瞄准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促进数字经济良好生态的形成。”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特地将“治理数字化”单列一章,要求用数字赋能政府治理、城乡治理、社会治理,不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相关立法专家解释,在《条例》中专门强调治理数字化,旨在通过优化治理手段,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条例》还规定,新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标准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正全力推进数字化研发的力高控股集团董事长陈晓军说:“这将有效破解新基建缺少规划问题,今后我们对投资项目更有信心了!”

 

相关链接: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力争到2022年成都软件业务收入超5500亿元

12月24日,第二届“蓉贝”软件人才大会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在成都举行。本次大会发布了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力争到2022年,成都全市软件业务收入突破55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55万人”的目标。

利用本次大会的契机,除一批重大项目得到集中签约外,成都市软件产业机会清单与“2020年成都市软件人才榜单”也正式发布。本次人才榜单共618人,其中“蓉贝”软件人才行业领军者3人,“蓉贝”软件人才技术领衔人24人,“蓉贝”软件人才资深工程师116人,软件资深工程师475人。

大会现场还揭牌了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该中心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公共平台,由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等单位牵头建设,将形成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和验证、体验推广、创新服务三大协同平台,以及工业软件标准研制和推广平台。

成都是全国首批、中西部唯一的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市软件行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在1至11月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23.9亿元,同比增长14%;全市软件产业累计签约投资额超过400亿元。(王晋朝 记者 王国平)

投资20亿!中国云•雅安5G云基地项目在雅安正式开工

12月21日,中国云•雅安5G云基地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雅安大数据产业园举行。雅安市委书记兰开驰宣布正式开工。

中国云·雅安5G云基地项目由中商资本投资,中国云运营,是雅安大数据产业发展又一标志性项目。该项目的开工建设,对雅安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规模,构建“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推动大数据产业走在全省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该项目投资总额20亿元,规划面积100亩,规划机柜1万柜。一期项目占地40亩,可容纳机柜3000柜,建设周期18个月。二期项目占地60亩,可容纳机柜7000柜,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将拉动固定资产投资60亿,建成后,将成为西南地区最大规模的中国云5G数据中心,年产值达到7亿元。

当前,雅安坚持把培育数字经济新优势作为动能转换、后发赶超的战略选择,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以“数字新城”为主要载体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