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稳外资“加减法”,多部门将推“1+N”政策组合拳

做好稳外资“加减法”,多部门将推“1+N”政策组合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国新办2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介绍了《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情况,明确将从扩大开放试点、优化营商环境、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方面出台配套的若干政策文件,形成“1+N”的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具体来看,多部门将在外资准入限制上做“减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做“加法”。

“减法”方面,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24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的限制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新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包括自贸区还有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的修订,会适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再决定。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今年有关部门还会推出新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相关的清单事项。该清单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外资企业可以同等享受到更多领域的投资便利措施。

在扩大开放试点方面,电信业扩大对外开放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截至2024年底,已有2343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为电信用户带来了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姚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试点开放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优化服务管理,支持外资企业参与试点,探索更多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试点情况不断完善开放政策,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提升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随着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经贸规则体系加快重构,服务业开放合作成为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力量。朱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快试点实施节奏,扩大试点地域,将更多服务业发展基础好、区域和产业代表性强的地方纳入试点范围。

“加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卫军表示,将持续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持续规范涉外资企业监管,加大涉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让外资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放心经营。

华中也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出台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政策。“在提升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便利度方面,拟从简化相关事项办理程序、完善金融服务等环节,进一步畅通企业再投资渠道;在加强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服务保障方面,拟从优化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强化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支撑等角度,统筹对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予以支持。”他说。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也迎来新进展。华中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按程序出台2025年版鼓励目录。新目录将重点增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条目,同时也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拓展投资新空间,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均衡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

“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我国吸引外资仍然面临多重挑战。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有助于增强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稳定其投资预期,推动更多高水平外资来华兴业。”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75.9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27.5%。同期,英国、韩国、荷兰、日本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324.4%、104.3%、76.1%、40.7%。

我国将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稳外资

2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外资企业在吸纳就业、稳定出口、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要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稳存量、扩增量。

2024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262.5亿元,同比下降27.1%;同时新成立外资企业59080家,同比增长9.9%。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赵福军说,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国际引资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面临较为严峻复杂的形势,会议对稳外资作出进一步部署,审议通过稳外资行动方案,释放出多措并举稳外资的明确信号。

会议提出,要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深化相关领域开放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优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此前曾公开表示,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特别是要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推广工作;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提升引资政策吸引力。

赵福军说, 2024年以来,我国相继在增值电信、医疗等领域出台扩大自主开放举措,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国范围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通过推动相关开放举措落实落地、优化试点示范,将对高质量吸引外资起到促进作用。

会议还提出,要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

商务部表示,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是创新引资方式、拓宽引资渠道的重要举措。商务部拟通过标志性展会、重点活动和重点平台,向外国投资者解读好、剖析透中国经济综合优势,引入更多高质量外资项目。

会议要求,要在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做到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做好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在入出境、停居留等方面为外企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潘圆圆说,会议就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入出境等外商高度关注的领域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解决外商在华投资的难点堵点,加强相关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吃下“定心丸”。(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双向揭榜挂帅”2025年首批榜单发布

来源:四川发布

2月8日,四川省“成果找市场”“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2025年首批榜单发布。其中,“成果找市场”榜单共发布20个项目,“企业找技术”榜单共发布20个项目,欢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揭榜。快看项目全名单↓↓

四川省出台10条“硬核”措施,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经信材料〔2025〕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办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光伏制造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强化用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链供需合作和区域协作,“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多措并举推动停产企业复工复产、减产企业稳产增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伏产业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产业,也是我省重要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为积极应对当前光伏制造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巩固我省发展优势,推动产业建圈强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一)降低用能成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存量贷款利率。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信贷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责任单位: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国家统一部署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快拓展光伏产品示范应用

     (四)加快光伏电站建设。在加快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电网通道建设的同时,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达州、广元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域,结合电力消纳条件和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市政工程光伏、旅游驿站(光风氢氧热多能供应站)发展,简化备案手续,能备尽备、能建快建,力争2025年底前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国网四川电力,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推动算电融合发展。推动“三州一市”依托光伏等资源,实施就近接入主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新模式,加快布局建设绿色算力设施,支持在盐源县、红原县、康定市等局部区域开展“算力—电力”协同布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六)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通信基站。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电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建设光伏储能一体化通信基站,支持对有条件的通信基站进行光储融合化改造,对开展光储融合的5G基站创新应用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四川通信管理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七)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园区。依托光伏等资源,在“三州一市”地区布局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产业园区,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支持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新增负荷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新能源资源,推动发用双方实质性联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特色和发展实际,建设“光伏+制氢制氨”“光伏+农产品”等“光伏+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三、持续提升光伏制造业竞争力

      (八)补齐产业短板。全力争取光伏压延玻璃更多产能指标,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引进培育逆变器、银浆、光储一体化系统等关键配套项目。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作用,联动市(州)以市场化方式投资重大光伏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经济合作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四川产业基金〕

     (九)强化技术创新。推动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高水平组建新能源材料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对钙钛矿、碲化镉、XBC电池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中试验证。推动更多光伏制造企业达到国家最新规范条件,成为行业标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推动绿色制造。推动光伏制造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积极创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并给予资金支持,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光伏制造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将产品碳足迹核算作为绿色金融服务的重要采信依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出台“10条”专项措施!四川强化“15+N”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人力资源支持

来源: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期,聚焦省委、省政府推动重点产业构建跨区域协同推进建圈强链机制、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支持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加强重点产业链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助企用工引才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和措施活动。

一是完善人力资源需求监测机制。常态开展15条重点产业链就业失业监测,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每年纳入监测范围的链主、链属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总数不少于1500家。

二是加大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力度。将不少于500户重点产业链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指定人社服务专员。每年开展重点产业链专场招聘不少于1000场,省级层面举办不少于2场重点产业链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

三是引育集聚高层次产业人才。在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中设立专项,单独设组、单列指标。按规定支持重点产业链人才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相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

四是增强专业化猎头服务供给。做大做强“西部猎头谷”,探索建立港澳“人才飞地”“人才驿站”。鼓励各类(产业、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领军、高新技术企业与猎头机构组建引才联合体和人才服务集团。

五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制度体系,开展自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重点产业链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六是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在重点产业链兼职或创新创业。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开展创业专项巡诊活动。

七是匹配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在主要承载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人才市场,高标准打造德阳装备制造、乐山文化旅游、雅安大数据等人才市场。链接各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国别园区等,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球化配属服务。

八是优化人力资源发展环境。加速兑现重点产业链用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末,支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九是提高就业用工权益保障。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重点产业链小微企业劳动争议“绿色通道”。

十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在全省人社系统上下建立“内部贯通、上下联动、横向联动、跨区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协作,完善招商引企与招聘引才并举制度。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人社系统紧扣省委、省政府“建圈强链”战略部署,重点突出企业用工服务、人才引育支撑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为7747家企业解决用工88.8万人次,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为企业减负超120亿元,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超97万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服务用工企业超200万家次、猎头引才超10万人次。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人力资源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最宝贵的资源。人社部门是最大民生部门、也是重要经济发展助推部门,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是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十条措施》为抓手,综合创新施策,丰富应用场景,切实为建圈强链贡献人社力量。”

《十条措施》引起了各方积极反响。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王霞认为,“这是基于人力资本、产业集群、人力资源配置及人才开发等系列理论的综合实践,相关政策措施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链需求,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区域经济战略深度融合,通过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和市场分割,形成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高效配置的合力,是推动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探索。”

四川文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负责人叶作林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园区将认真落实《十条措施》,对标四川文化旅游建圈强链的核心要义,充分利用大数据、AI 等前沿技术手段,对全省文旅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和人才结构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剖析,拓宽高水平招聘引才渠道,助推构建‘以产聚才、以才兴产’深度交融新格局。”

2025年全国外资工作会议暨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会议在京召开

       1月16-17日,2025年全国外资工作会议暨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会议在京召开。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会议全面总结了2024年吸引外资工作,深入研判当前引资面临的形势,部署2025年外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商务系统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外资工作新局面,引资结构持续优化,存量外资企业总体稳定,扩大自主开放取得新突破,“投资中国”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夯实了下一阶段稳外资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干字当头,积极作为,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加强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保障,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提速加力,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提升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水平,促进吸引外资企稳回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和四川省经济合作局代表参会。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代表列席会议。

<<新闻多一点>>

会上,四川省服务保障空客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项目作为重点外资项目落地攻坚行动的典型案例进行分享。

空客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项目是中国首家且全球唯一由飞机制造商运营的飞机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由空中客车公司于2019年提出,并于2022年4月签约落户四川,为服务保障项目顺利落地,省经济合作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力,推动项目于2024年1月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1、加强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为确保空客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项目顺利落地,省经济合作局积极协调四川有关政府部门,为项目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并全天候解决用地难题,实现“拿地即开工”。

        2、加强部门协同,推进项目试点加强省、市联动,积极争取商务部等部委支持,批准项目在非综保区按照报税维修监管方式开展全球航空维修业务试点,成都海关帮助空客关务系统与地方政府海关辅助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交互。

        3、加强技术研讨,助力项目扩展四川省与空客协同推进飞机绿色低碳再循环发展,共同打造绿色零碳产业园,依托飞机拆解和回收利用技术,发展飞机拆解循环经济,与高校对接,探讨制定飞机拆解后固废循环利用方案,为未来国产大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印发《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
关于印发《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川经信规〔2024〕6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部门、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经济合作部门、税务局:

        为认真落实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锂电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我省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推进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日

关于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县主体和三级联动相结合、创新优先和科学布局相结合、结果导向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建立以提质倍增为核心,聚焦综合评价、分级分档、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制度,优化项目资源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提高项目绩效和产出效益,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全生命周期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构建评价方式科学、指标体系完善、结果应用全面、引导作用突出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土地、财政、金融、能源、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动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构建形成质量效益更好、技术创新更强、绿色安全更高、要素配置更优的产业新格局,实现“四川锂电”供全国销全球,为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价组织

(一)评价范围。本评价涵盖全省锂电产业中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盐、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含电解质)、隔膜、锂离子电池、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等上、中、下游产业环节项目。

(二)评价时序。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分类组织实施,分为拟建项目事前评价和存量项目年度评价。对于拟建项目,需在项目招引洽谈时期或项目立项前期完成事前评价,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评价;对于存量项目,需在项目正常投产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后,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年度评价,对未投产(自取得土地起5年以上仍未竣工投产的除外)、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满1年或当年新建新投产的独立法人项目,采取只参评暂不评级定档的保护机制。

(三)评价流程。项目评价实行逐级评价制,采取属地为主、分级组织的形式实施。项目评价的申报单位为项目业主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锂电产业项目开展初审评价,形成项目评价初审报告后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收到市(州)报送的项目申请评价材料和评价初审报告后,联合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开展项目实质性评价,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研究提出项目评价结果,并及时将项目评价结果反馈项目业主单位和属地经信部门。

三、评价办法

(一)评价体系。项目评价坚持实用性、可操作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建立“一票否决+主干指标+优势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前置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前置性评价为“一票否决”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等底线红线要求,该指标不通过的拟建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开工建设,不通过的存量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或进行限期技改升级。实质性评价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个重点,基于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适用性和简便性等因素,按照拟建项目和存量项目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包含主干指标和优势指标。主干指标包含项目投资水平、经济效益、技术创新能力、绿色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引领带动作用等。优势指标包含综合竞争力、重大贡献力等。

(二)评价分档。项目评价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法,按照各项指标、子目标、目标权重值,计算得到评价分值。各项指标最低为0分,主干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将优势指标作为加分指标,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根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将参评项目分为A、B、C三档。80(含)—110分为“A类项目”、60(含)—80分为“B类项目”、60分以下为“C类项目”。A类项目(优先支持类)为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B类项目(鼓励提升类)为质量效益和技术水平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项目;C类项目(倒逼转型类)为综合效益和技术水平滞后,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或倒逼加快转型发展的项目。

(三)动态管理。对A、B、C三类项目的分类实行动态管理,拟新建项目各指标值取项目送评资料和主管部门审批数值,存量项目各指标值取企业上一年度全年数,原则上在下一年6月底前更新项目上一年度数据,并根据上一年度数据进行重新评价,按评价得分调整评级。对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列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生亡人事故的直接归于C类。根据项目综合评分进行排序的基础上,对于锂资源开发、新型正/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新型隔膜、复合集流体、新型电池、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经审核认定为重大延链补链强链的项目或前沿成果转化项目、全省年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后,优先进行提档、进位,评价结果可直接定为A类。

四、结果运用

(一)实施差别化的项目配套政策。突出正向激励,强化结果应用,按照“质量效益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耦合放大政府配置资源要素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坚持省级指导、市(州)主导、县(市、区)主体原则,由省级部门强化政策统筹,市(州)细化制定差别化的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构建与项目挂钩的审批、用能、用水、排放、财政、金融等资源要素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加大A类项目正向激励和C类项目反向倒逼力度。优先支持A类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财政资金补助申报、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政策、“智改数转”专项政策、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和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对B类项目引导地方政府审慎推动,由地方政府统筹支持,推动项目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对C类项目实行差别化政策,严格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加速推动转型升级、改造提升。

(二)实施差别化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先支持A类项目申报国省级政策性扶持资金。引导各类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投资A类项目建设。对A类、B类项目本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至基准费率的50%。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A类项目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年度新增信贷指标对于A类、B类项目予以倾斜,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控制C类项目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优先支持A类项目列入外贸提质增效项目示范试点。

(三)实施差别化的要素保障政策。实施新增土地供应、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土地供应价格、土地使用年限等用地保障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对A类、B类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C类项目单纯新增产能用地原则上不予安排。在价格上限、下限幅度范围内,对A类、B类项目在用水、用气、污水处理费等方面实行减价政策,对C类项目实施年度用能总量控制。在符合区域环评和空气质量的前提下,对A类、B类项目在排污权指标分配、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C类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锂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指导全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协调机制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召集人,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项目评价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落地见效。

(二)规范过程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牵头做好本区域项目的评价组织和管理推进工作,并对本地区项目建设情况的基本信息实施监督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申请评价材料包括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绿色化智能化生产水平、环保安全管理、引领带动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项目评价结果与产业优化布局、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项目赛马比拼、企业竞争发展的浓厚氛围。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质量效益的根本动力,实施领跑者行动计划,发布项目评价领跑者项目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配套政策的解读,妥善处理好改革和创新、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营造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政府和企业转变发展观念,切实树立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公开发布项目相关数据信息。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1.四川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拟建项目)

      2.四川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存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