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工业用地新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06月12日 16时06分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动态维护工业用地总量与空间布局,鼓励零散工业用地向各类开发区(园区)集中,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居住用地按程序调整为工业用地,推动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支持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优先布局工业项目,并按国家规定落实空间管控要求,促进存量用海盘活利用,提升集约节约用海水平。二是强化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各地积极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和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层面分别按用地面积的100%、60%和40%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省级层面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制造业项目发展。三是为满足不同类型企业需求,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化供地方式,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工业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小微企业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采取以租赁为主或先租后售的运营模式,降低中小微企业用地成本。四是针对低效用地,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实际、企业需求以及地块条件,“一地一策”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在符合规划、保障安全、不改变用途等前提下,对确需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的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