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文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
2025年10月31日 16时10分
来源:上海政府网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支持《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支持促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二是明确支持方式。引导资金采用分类支持的方式。重大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对该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重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三是明确支持标准。对重大示范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对需突破支持上限的该市重大功能性服务业项目,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支持金额。对重点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服务业发展研究和服务业园区规划论证,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