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出台十二条措施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2023年12月26日 12时12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更好吸引各类人才在雅安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新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日前,雅安市印发《雅安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十二条措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积极引导优秀人才集聚乡村

1.实施雅安乡村振兴高端智库建设行动。充分发挥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合作高校院所在推进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咨询、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作用,整合“智兴天府”专家行在雅智库、产业发展顾问团等资源,建立集特色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等为一体的雅安乡村振兴智库,为智库专家人才发放“熊猫卡”。设立智库专项配套补助经费,每年从市人才开发资金中划拨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智库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给予智库专家智力服务酬劳。

2.实施市外人才返乡就业创业行动。分级建立在外雅籍人才资源信息库,县(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发布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白皮书和招商引资项目书,制定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在外优秀雅籍人才返雅就业创业。依托商会、驻外机构、“双招双引”工作站等建立“人才回引”工作站,配套制定县乡村干部结对联系在外雅籍优秀人才制度, 大力引导在外雅籍人才、本土乡贤等群体为家乡招揽人才、推介项目、引进投资、建言献策。

3.实施产才融合平台建设行动。通过定向科技服务、人才项目引领、借力合作支持等方式,围绕各县(区)资源优势、特色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领域,组建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确保“一县一团、一村一专家”实现全覆盖结对帮扶,各村按照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匹配资金支持。由各县(区)设立乡村振兴产学研用平台激励资金,支持创建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专家大院、产业试验田、大师传习所等产学研用平台,推动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对引领带动效果好的产学研用平台,按《雅安市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支持办法》给予3万元至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加快培育壮大乡村本土人才

4.加强乡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市范围事业单位在编科研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可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按规定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科研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通过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建立乡村教师长效培育机制,每年组织不低于500人次乡村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计划;持续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每2年评选50名最美乡村教师并给予2000元/人的 激励资金。

6.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灵活开展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推进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多渠道开展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训计划,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由雅职院等高校院所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推行医疗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7.加强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雅安青年大学生“青春逐梦扬帆”社会实践项目,每年设立“乡村振兴专岗”实习岗位100个,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乡村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持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每年招募300名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乡村开展服务三农、教育卫生、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优秀的可通过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人员。每年举办10期以上“乡村伙伴计划”青年电商培训班,帮助乡村青年电商人才积极对接直播带货电商平台和各类直播助农活动,推荐参加“创青春”等各级创新创业赛事,入驻“中国青创商城”等电商平台。

8.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乡村文艺社团、鼓励传统技艺人才、非遗传承人创办乡村振兴特色企业,重点培育蒙顶山手工茶、荥经砂器、芦山根雕、宝兴汉白玉雕刻、天全竹编等品牌,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每年开展1——2期全市优秀乡村文旅人才提能增素培训班,并从中遴选一批市内优秀文旅人才参加全省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每年组织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专干参加全省“千名文化站长培训”30人次。

三、健全乡村人才成才成长机制

9.健全乡村人才培养提能机制。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名誉村书记”等传帮带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补助资金,依托合作高校在雅实习实践基地、雅安乡村振兴学院、 蒙顶山学院、各县(区)乡村学堂等平台载体,每年举办100期专题培训班,约3万人次,重点培训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者、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乡村人才,选拔100名优秀人才到省内外有关高校、乡村振兴示范市(县)、天府旅游名县、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访学研修。实施农业产业人才学历提升行动,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取得国家认可的涉农学科学历(学位),需高于现有学历、学位(含第二学历),经评审确认后,由受益财政负担,按以下标准兑现奖励: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大学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取得硕士学位的一次性奖励12000元, 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

10.健全乡村人才金融扶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乡村人才振兴金融扶持行动,在全市各村(社区)全覆盖设置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好建强村一级金融服务联络员、村民小组乡村振兴金融专员、农综站代办员“三员”队伍,依托乡村振兴头雁贷、乡村振兴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人才及经营主体提供5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金融信贷授信并予以一定利率优惠。引导各县(区)支持雅安农信机构人才振兴金融扶持“进村入户”工作开展,雅安农信机构对乡村人才振兴金融扶持计划中表现优异的“三员”予以资金补助。

11.健全乡村人才职称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乡村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由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组织实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鼓励乡村振兴相关行业非公经济组织、 自由择业者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取得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由人才所属县(区)财政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乡村振兴人才,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对新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乡村振兴人才,每年组织1——2次学习培训等能力提升活动。

12.健全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面向广大农民、乡村手工业者等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支持以赛代评等方式组织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等),按规定发放最高6000元的培训补贴。定期举办“雅州工匠杯”、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大赛等活动,对获得比赛名次的乡村振兴技能人才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