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域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2026年04月08日 15时04分 

(来源: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美丽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全域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建设。

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夯实城市绿色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培育环境健康友好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深化城市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体系,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加快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货运物流绿色发展、公共服务车辆新能源化替代和慢性系统建设等,到2030年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达到12%,支持水陆联运和铁路物流集中配送中心建设。

推动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巩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强化重要水体清单化分级管控,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区重点领域恶臭异味等综合治理,到2030年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度目标达90分以上。完善城市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5%,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推动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活力凸显

加强城市生态功能修复,统筹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等一体布局,畅通城市微生态循环,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网络建设,到2030年新增5个城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厚植城市生态文化底蕴,塑造浙江特色的城市生态文化品牌,打造特色化生态文化体验场景。

推动城市环境健康风险有效防范

强化城市环境应急风险防范,严格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城市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提升放射性物质等监管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市域内产处平衡。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水平,构建城市环境健康管理体系,拓展环境健康友好活动空间培育,加强本地特色污染物及新污染物管控,到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推动城市现代化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增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的感知体系,实现相关监测网络高水平运行与全覆盖。深化城市数字生态文明建设,运用人工智能提升城市环境治理决策水平,鼓励各设区市聚焦城市环境治理“小切口”“微场景”,打造数智治理应用。推动美丽城市建设共建共享,丰富“绿谷分”“碳积分”“生态身份证”等应用,完善“浙碳宝”平台,拓宽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